《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2024-01-16
為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活動管理,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公共安全,住房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3日。
管理辦法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以下簡稱“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是指為建設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專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工作提供技術服務的活動,包括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服務、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服務、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服務以及特殊消防設計咨詢、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服務、全過程消防技術咨詢等。在境內從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對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適用該辦法。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及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管理辦法要求,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還需符合多項從業要求,如有滿足工作需要的技術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固定辦公場所,儀器、設備、設施配備完整等。在服務要求方面,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開展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對本單位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實施質量控制管理,對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進行技術審核,承擔全面技術責任。
消防審驗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實行動態監管,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實施監督檢查時,進入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的工作場地進行檢查;向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委托方和相關單位及人員詢問、調查有關情況;對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進行檢查;查閱、復制有關委托合同、服務活動數據、影像資料、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