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要求加強鄉村建設工匠培訓管理
2024-01-12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大力培育鄉村建設工匠(以下簡稱“工匠”)隊伍,更好服務農房和村莊建設,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指導意見,加強鄉村建設工匠培訓管理。
指導意見明確,堅持“全面提升能力、服務鄉村建設、培育管理并重、統籌協調推進”的工作原則,到2025年,基本建立工匠職業體系、職業標準體系、培訓考核評估體系,農房質量安全水平得到普遍提升;到2035年,工匠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工匠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大幅提升,工匠成為農房和村莊建設的重要人才支撐。
指導意見要求,扎實開展工匠培訓,統一編制培訓大綱和通用教材,豐富培訓形式,堅持理論教學與實訓教學相結合、線上線下相結合、專項培訓與系統培訓相結合。積極構建覆蓋工匠職業生涯全過程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對本行政區域內工匠每3年至少輪訓1次。鼓勵“一專多能”,跨工種參加培訓。
積極培育工匠隊伍,優化工匠隊伍結構,鼓勵引導各類返鄉人才從事工匠職業。注重培育具有豐富實操經驗、較高專業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鄉村建設帶頭工匠”,鼓勵引導“鄉村建設帶頭工匠”組建施工班組、合作社、合伙制企業等。
加強工匠日常管理,強化質量安全責任意識,規范工匠從業行為,建立工匠信用評價系統,積極引導建房農戶或建設單位選擇信譽良好、技術過硬的工匠依法依規承建農房或農村小型工程項目。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工匠培訓和管理工作,將加強工匠培訓和管理作為提升農房品質的重要抓手。引導工匠參與農村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農房節能改造以及農房安全日常巡查等工作。強化工匠隊伍自律自治,支持各地依法依規成立工匠行業協會,為工匠提供政策、法律、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