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接診意外傷害的病人我們都會確認致傷原因,并做好相關記錄。”近日,湖北省嘉魚縣檢察院檢察官在某定點醫療機構了解醫保基金管理情況時,醫生向檢察官介紹,“醫院還同時與公安機關做好數據對接比對,現在謊報瞞報現象大大減少了。”
上述改變源于嘉魚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騙取醫保報銷案。2023年8月13日,葉某與他人發生口角,被對方打傷。當日,他前往醫院治療,謊稱自己是“摔傷”。醫生依其陳述將受傷原因記錄為摔傷。同年8月27日,葉某收到傷人者支付的6萬元賠償金。次日,他在出院結算時,未向醫保工作人員如實說明受傷系他人造成,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住院費用7037.28元。
2024年10月17日,葉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后投案。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葉某受傷后明知存在明確的賠償責任人,且已收取責任人支付的賠償金,仍故意謊報致傷原因,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住院費用,該行為涉嫌詐騙罪。同年12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嘉魚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葉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主動退贓,該院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動機和后果,擬對其作不起訴處理。今年4月1日,該院就此案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員與人民監督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
辦案中檢察官發現,群眾對醫保基金使用邊界普遍認識模糊,鑒于此,嘉魚縣檢察院決定聯合醫保部門,赴葉某居住地開展不起訴公開宣告,將辦案現場變為普法課堂。4月29日,在公開宣告會上,辦案檢察官宣讀不起訴決定書,詳細闡釋相關法律規定及法律風險。醫保部門工作人員現場答疑,解讀政策紅線,幫助群眾深刻認識到保護醫保基金的重要意義。
該案也暴露出醫保基金審核管理存在漏洞,5月14日,該院向醫保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完善醫保審核流程、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構建協同監管體系,并加強普法宣傳。
收到檢察建議后,醫保部門高度重視,經研究后推出多項整改措施:壓實定點醫療機構首診醫生核查責任,為意外傷害原因核查設立首道“防火墻”;規范調查流程,完善相關機制,確保意外傷害每一筆報銷均經嚴格審核;聯合公安、衛健、人社、醫療機構、保險公司等單位,打造“1+N”立體監管體系,推進部門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機制建設,全面提升醫保基金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