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遠安縣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
本報訊(記者蔣長順 通訊員唐世寶 張熠)“占道的變壓器終于搬走了,再也不會有煩人的堵車了!”近日,湖北省遠安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檢察官對城南工業園區附近變壓器占道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看到道路車水馬龍、暢通無阻,周邊居民高興地對檢察官說。
這樣的轉變來自今年3月遠安縣兩會期間該縣人大代表、某招商引資企業管理人員李洪提出的關于挪移城南三路占道變壓器的建議。
針對人大代表的建議,遠安縣檢察院檢察官立即進行調查核實,發現被變壓器占用的道路是通往城南工業園區的重要道路,后方30米就是紅綠燈,而園區內有20多家企業,上千名職工經此路出行,變壓器占道不僅嚴重影響了企業運輸和職工通勤的效率和安全,也影響了電力設施安全。
經初步了解,該問題已持續長達兩年,為何拖了這么久?這引起檢察官的疑惑。原來,2021年3月,為打通遠安縣城區解放路與鳴鳳大道城南片區主通道,該縣住建局啟動城南三路一期建設,但原本位于道路邊緣計劃拆除的變壓器電力設施,需遷移保留繼續使用,而該建設項目未將變壓器遷移納入資金預算,最終導致變壓器長期矗立道路中央,影響道路安全和供電安全,園區企業職工曾多次向有關單位反映,未得到有效解決。雖然“攔路虎”問題形成有客觀原因,但損害公共利益的客觀事實存在,檢察官決定立即啟動案件辦理程序。
今年4月7日,遠安縣檢察院組織該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住建局以及供電公司召開磋商會議,對該問題成因及現實危險進行分析,厘清各方職責,并當場發出檢察建議,相關責任單位作出了積極整改的承諾。
在檢察機關與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兩家責任單位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該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組織國網電力公司具體實施變壓器電力設施遷改,該縣住建局負責遷改后的道路修復。
6月15日,該變壓器電力設施遷改主體工程全部完成。6月24日,該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兩部門負責人分別說明了整改情況,聽證員一致認為社會公共利益已經得到保護,本案可以作結案處理。至此,躺在園區道路上兩年之久的“攔路虎”終于被趕走了。
“建議提出后,落實整改到位,我切實感受到了檢察監督的成效。”在檢察官反饋案件辦理情況時,李洪代表充分肯定檢察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