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在大冶市人民檢察院召開的一起行政申訴案公開聽證會上,湖北某公司經理曹某某握著案件承辦檢察官袁華軍的手說。
2022年12月,湖北某公司因為拖欠50名員工105.8萬元工資而被大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罰,限期支付員工工資并處罰2萬元,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法定期限內,該公司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2023年6月,大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向法院申請加處罰款2萬元并強制執行。
今年1月2日,湖北某公司向大冶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稱因受疫情影響,公司運營困難,造成拖欠員工工資。2023年7月在收到法院裁定執行書后,該公司已積極采取措施,分批次支付了全部員工工資并繳納罰款,希望能減免加處的2萬元罰款。
經審查,大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湖北某公司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已支付員工工資且繳納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減免加處罰款的條件,決定對此案進行公開聽證。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和需要聽證的問題,湖北某公司經理曹某某闡述了申請減免加處罰款的理由,大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表介紹了案件處理過程并發表了意見,從執法角度說明了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目的,法院代表介紹了執行情況。人民監督員和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一致認為,當前經濟形勢嚴峻,企業生存發展確實不易,該公司已足額支付了員工工資和繳納了罰款,建議行政機關依法減免加處罰款,大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同意減免加處罰款。

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曉斌表示,當前,實體經濟在運營中的確面臨較多困難,用法治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是檢察機關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一道必答題。此次公開聽證減免企業加處罰款的舉措,不僅體現了檢察機關在行政檢察監督中的積極作為,也彰顯了司法的溫度和柔性執法的理念,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